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主要依据原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制定。为满足不同考生群体的需求,考试设置了三类报考级别:"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考生需结合自身学历、工作经验及已有,选择对应的报考类别。
选择"考全科"的考生需参加《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这类报考方式适用于绝大多数首次报考的考生,其核心条件包括:
需特别注意,"考全科"是其他报考级别的基础,考生若不符合免考或增报条件,均需通过此类别完成首次报考。
部分具备行业经验的考生可申请"免二科",即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仅需参加剩余2科考试。申请此类别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需提醒考生,"免二科"资格需提供证书原件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审核流程较常规报考更为严格。
对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因工作需要需增加专业方向,可选择"增报专业"类别。此类报考仅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 必须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 选择与现有资格证书不同的专业方向(如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可增报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其他专业);
3. 需在报名时提交原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增报专业考试通过后,将在原资格证书上增加专业类别,不单独发放新证书。
学历与工作年限是所有报考级别的核心审核要素,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报考所使用的学历或学位,需为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如全日制本科、成人自考专科等)。网络教育、开放大学等非全日制学历,只要能通过学信网认证,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工作年限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以当年考试通知为准(如近年多以考试年度前一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特别说明:
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分为两类: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专业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1.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2. 具备与我国报考条件相当的学历及工作经验;
3. 提供在华工作的合法证明(如工作签证、雇佣合同等)。
香港、澳门居民可参照内地考生标准报名,需额外提交:
台湾地区居民报考规则与港澳基本一致,需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作为身份证明。
为确保报名顺利,考生需提前完成以下准备: